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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5200 -> 都市言情 -> 风月女教师

正文 第029章学习交流会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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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话这男的当然就是吴小健。m4xs.com

    农商街不仅有歌舞厅,还有饭店,散会后,吴小健带俊凤来下馆子,途中经过一家小店,到里头买了包烟,出来就发现俊凤不见了,然后就是个找……

    “刚才跑哪去了?半天找不到你,还以为把你丢了。”吴小健说道。

    俊凤俏脸微红,结巴道:“我……刚刚急着上茅厕,没来得及告诉你……”接着又道:“你咋把我带到……这种地方来了?”

    见吴小健带着女伴,苗条妹失望透顶。心里暗骂:“带个女人来这里,真你妈够傻逼的……”随即扭着翘臀含气而去。

    苗条妹走后,吴小健道:“带你过来吃饭呀,前面有家惠民饭店,做的饭菜口味非常不错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这里……”斜瞥着歌舞厅前的小姐,俊凤心里感到十分的惊慌不安。

    她没见过歌舞厅,也没见过小姐,可她清楚地知道,前者绝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好地方,后者也绝不是什么安分守己的好女人。

    猜到她的心思,吴小健道:“就当做没看见好了,走吧,前面不远就是惠民饭店。”说完,径自往前走去,俊凤只好勉强跟上。

    惠民饭店。

    里面空间不算大,但是却十分整洁。老板娘为人挺热情,一见俊凤他们进来,立马笑着迎了过去,“两位请坐,我们有各种主食,炒菜……”

    吴小健打断道:“我们到雅间去。”老板娘道:“呀,不好意思,雅间全有客人了。”没有雅间,只好在外面将就,两人随便找张桌子,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两位吃点啥?这是菜谱。”老板娘又道。吴小健把菜谱递给俊凤,道:“妹子,你看看,爱吃啥就随便点,千万别给我省钱。www.83kxs.com

    俊凤哪干过这个,急忙推却道:“你来吧,我咋都行。”吴小健笑道:“妹子真是客气,好吧,就由我来点菜,不过丑话说在前头,要是点的不合口味,可别怪我。”

    说完接过菜谱,一面翻,一面点:“糖醋排骨,清炖鲤鱼,香菇油菜,腰果虾仁……再来个水果汤。”他一门心思讨好俊凤,菜不仅点的多,而且点的贵,这在当时算是很破费了。

    老板娘满脸堆笑,道:“两位先喝茶,菜马上就好。”说完拿着菜单往厨房送去。

    “点那么多,咱们吃得了吗?”俊凤道。

    “吃不了剩下。”吴小健道。

    俊凤心疼道:“那不是浪费钱嘛。”

    “这几个钱不算啥。”吴小健嘴上很大方,其实心里正在肉疼。

    话音刚落,只听包间里有人说道:“诶哟,干嘛呢,讨厌……咯咯咯……”

    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,听上去嗲声嗲气的,很能促进鸡皮疙瘩生长。奇怪的是,听到这个声音,吴小健脸色骤变,身子也开始发抖。接着又听一男的说道:“大惊小怪,不就亲个嘴嘛。”

    这次轮到俊凤变脸,变得像熟透的番茄,每一寸都是红澄澄的,除此以外,还有十分明显的惊讶,鄙视……

    “诶呀,傻瓜,小声点,让别人听见了。”

    “听见就咋了,老子才不怕呢,来,再亲一个。”

    一男一女继续旁若无人地调笑,吴小健和俊凤的心里好似翻江倒海。

    “是她?!……她不是去省城了吗?咋会出现在这里?那个男人是谁?……”吴小健的脑海里,忽然浮现出一个女人,是他上师范时的对象,名叫文娟。

    文娟是他同班同学,不仅人长得漂亮,而且成绩也很好,为人处事方面,更是没的说……刚去师范没多久,吴小健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她。

    经过半年多的努力追求,文娟终于同意和他相处,后来,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,加上双方家境般配,如果不出意外,毕业以后,肯定会互相结合,结婚生子。

    可就在毕业之前,意外突然发生了。文娟当时不知怎样结识了一个省城来的生意人。然后,就发生了人类历史上已重复了无数次,并将继续无数次重复的狗血桥段——第三者插足,和喜新厌旧。后来,文娟踹了吴小健,跟那生意人去了省城。

    “糖醋排骨。”

    耳边忽然响起老板娘的声音,吴小健那沉浸在记忆中的思绪,在长叹一声之后缓缓收了回来。

    “也许,就是从那个时候起,我开始变得不相信感情,只想和女人发生关系……”吴小健心里叹道,随即看了看俊凤,说道:“你快吃吧,趁热。”

    “你也吃呀。”俊凤道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吴小健点了点头,却是仍然不动筷子。就算现在桌上摆着山珍海味,他也照样提不起半点胃口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先前那个雅间里,再次传出了说话声,先是女的说道:“你咋这么能吃呢,大哥。”跟着,男的笑道:“必须多吃点,不然哪有力气干你……花了那么多钱,不多干几回不亏了?”

    吴小健脑子一震,心说:“难道……文娟她现在做了小姐???”

    “啪!”吴小健使劲锤了一记桌面,震得糖醋排骨汤汁乱溅。

    “你这是……咋了?”俊凤疑惑道。吴小健没有理她,直接奔向那个雅间。

    冲进去之后,他看到一男一女正在吃饭,男的五大三粗,留着荒草似的络腮胡,女的妆扮妖冶,媚态横生,赫然是他曾经的恋人文娟。

    尽管文娟化了很浓的妆,与素颜的差别非常大,可两人毕竟相处了那么久,吴小健一眼就认出了她。

    “干甚么?……”‘络腮胡’大为恼火。吴小健却犹如魔怔般,把目光定格在文娟脸上,久久不去挪开,也不去回答络腮胡的问题,仿佛当他不存在似的。

    文娟的反应跟吴小健几乎完全相同。接下来的一分钟,两人就那样子,用复杂而且迟钝的目光,死死地注视着对方的脸庞。直到络腮胡把烟灰缸,砸在了吴小健的眼角上。

    “你妈的,大傻逼,老子问你话呢,你听不见吗?!……”络腮胡抡起烟灰缸,准备再次砸过去时,文娟把他拦了下来,“大哥,咱们走吧,这人有病,别理他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,我有病……”吴小健的眼角,已经血肉模糊,按理说那应该很疼,可他却一点也感觉不到。他只能感觉到心痛。

    “好,看你的面子,这次就放过他。”络腮胡道,说完搂着文娟往外面走。

    吴小健挡在门口,愣愣道:“文娟,你不是去省城了吗?咋回来了……你现在咋做这个?你……”

    他仍想语无伦次地说下去,络腮胡却已极不耐烦地,一记飞脚把他踹倒在地,并狠狠骂道:“我,老子弄死你……”

    文娟连忙拉住络腮胡,道:“这人不是傻子,就是神经病,跟他计较什么。”然后,又看着吴小健道:“你认错人了。”说完拽着络腮胡离开了饭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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